論劉以鬯的香港居住書寫——以《香港居》為中心

凡此種種的香港書寫,充分展現上世紀整體的香港面貌,而他筆下的香港居住情況的研究,相對地受到冷遇,尤其是對《香港居》的研究仍有待開拓。「小說雖非歷史,小說家的敘述卻記錄了某些經過的事跡。」

 

文:張燕珠

《香港居》書影

《香港居》書影

 

劉以鬯小說的香港形象是多樣性,《酒徒》中的香港文化人的生存空間,《對倒》中的都市轉型期中人與人之間的疏離,《天堂與地獄》中戰後香港人的愛情與婚姻觀念,等等。凡此種種的香港書寫,充分展現上世紀整體的香港面貌,而他筆下的香港居住情況的研究,相對地受到冷遇,尤其是對《香港居》的研究仍有待開拓。「小說雖非歷史,小說家的敘述卻記錄了某些經過的事跡。」[1]

《香港居》全書分為七章,以「我」為敘述者。「我」是一名以寫稿為生的作家,有一妻一幼女。小說以第一人稱的視角出發,通過不斷找屋、租屋和搬屋,敘述上世紀六十年的香港人作為業主、二房東和三房客的人際關係,說出「香港地,不易居」的問題。因此,以「我」的所見所聞擴濶了敘事空間。故事以「我」一家為主軸,幾次租屋後,接觸了一個又一個的人物。基本上分為四家,是流動式的人物關係,展現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矛盾、交往等,也道盡租客之間的不正常男女關係、愛情瓜葛、婚姻與金錢的利害關係等。

小說以第一人稱敘事是常見的手法,作者以一種「親身經歷」的方式講述故事,讓讀者如臨現場,加強了投入感和親切感。小說人物可分為純粹敘述者的人物或一身二任的人物。[2]《香港居》屬後者,以「我」的立場或口吻敘事,敘述房東和租客的故事,又敘述「我」作為作家、房東和租客的故事,把故事變成與讀者聊天的模式,符合在報紙連載的需要,拉近讀者的距離。

第一家的故事發生在XX道,「我」敘述房東潘氏的不正常婚姻係。潘承富在外有另一頭家,是前妻徐玉香的妹徐玉珍,而潘太公然帶了不同的男人回來並留宿。「我」又敘述自己一家被潘太在伙食、雇用工人、用電時間、搬走日期、退按金等問題上的諸多限制的故事。第二家是住在跑馬地高尚住宅區的謝春生一家四口。「我」敘述自己被房東的十七歲女兒莎梨傾慕的過程。從小說敘述角度來看,「我」在敘述自己或他人的故事時,也由「我」的角度來觀察外在世界,而妻的角色則是「我」的化身,或打聽女性人物的動態,或給「我」生活上和精神上的支援。其後,妻提議包一層唐樓做二房東,改變了「我」的身分。第三家的頭房是訂了婚不久的趙先生和南茜,因工作關係是最早搬走的租客。中間房是兩個單身漢王榮和麥剛。尾房是曾經做過舞女的金玉花,現由章泉包養,但暗中與麥剛鬼混。後來,來了做舞女的陳含英租客,麥剛又暗中搭上了她。「我」見證著他們的故事,讀者在「我」的引領下,看到「我」所看到的故事,也由「我」的親身經歷,領會到包租不易做,要處理房客的糾紛,又怕他們無故退租。最後,「我」未能如願長住下去,也賺不回間房和駁線的費用,只好回復三房客的身分。第四家的故事有「我」和妻的敘述和參與。「我」不齒於周美玲偷漢、強行與船員老趙離婚的行動,也不屑於馮太的強烈物慾,因一塊白金四方錶和舊相好廝混的舉動。「我」是善良的代表,對老趙一直愛憐和原諒周美玲的器度大為敬重;對馮士銘家道中落又體弱多病,以努力工作、借錢、抵押物品等來滿足黃美娟的強烈物慾,寄以同情;對離婚後的周美玲被聲稱頂租的鍾太太借牌局騙去一萬元積蓄,也予以同情;對周美玲撕掉分手費的支票的行為,大為欣賞。尾房的打字員簡珠誤信同事的甜言蜜語,與他珠胎暗結,在妻的勸慰下,她答應把孩子生下來。後來,來了一個阿飛型的李亞九租客,與簡珠計劃註冊結婚。故事在一屋租客的歡樂飯聚中,團圓告終。故事層面中的「我」和租客的故事,在敘述者「我」的視角內展現故事時間,也拓展了文本空間。

另外,收錄於《打錯了》中的〈夏〉、〈灣仔〉、〈包租婆與三房客〉和〈意想不到的事〉,《酒徒》中的酒徒的租屋情況,也是一幕幕的租客故事,反映人與人之間、租客與環境之間、人與命運之間等種種巧合元素,也是值得研究的。

 

[1] 劉以鬯:〈自序〉,《劉以鬯小說:寺內》(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95),頁3。

[2] 劉世劍:《小說敘事藝術》(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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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張燕珠,華中師範大學文學博士。曾發表文章逾百篇。曾獲城大文學獎、中文文學創作獎等。現為專上學院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