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運動與香港專輯] 論五四前後香港戲劇的政治性

明顯可見五四以後的戲劇故事主要敘述對象轉為「民」,大部分與政治相關之劇目不再強調為官之不仁等問題,而是將問題背景化,轉而論述這情況下「民」該如何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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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陳偉業

五四運動的失敗


美國女學者薛華芝(Vera Schwarz)曾著書論及五四思想中啟蒙與救亡的問題,當中指出了頗有趣的現象:「西歐的啟蒙,導致了法國大革命;而中國的辛亥革命卻導致五四啟蒙」。薛書提出「救亡」與「啟蒙」這兩個命題,所說的「啟蒙」是「對傳統中國文化的批判」。


若按周策縱、金耀基、余英時的主張,「把五四運動的跨度擴大,或始自1915年,或結束1927年,並非單指學生運動本身」,五四運動就不是單純的青年政治運動,而同時是且啟蒙意義的文化運動。


不過回看五四運動的發展情況,李澤厚〈啟蒙與救亡的雙重變奏〉其指出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發展由「啟蒙」為先,後與救亡性的政治運動合流,「個人自由人格尊嚴之類的思想」在「鋼鐵的紀律,統一的意志和集體的力量」之下「變得渺小而不切實際」,最終運動演變成救亡「全面壓倒了啟蒙」。若從這發展脈絡說起,五四新文化運動是失敗的。


失敗之處不只在於運動只是甲午戰敗後立即湧現的反傳統批判思潮復熾、完成繼清末通俗文學的半白話化以後,全白話化的歷史使命,亦在知識分子發起運動源於「感時憂國」,源於對民族危機的憂慮。因他們高舉反傳統的旗幟之時,彷彿就注定落入了思想盲點,忽略文化啟蒙的真正敵人不是孔教、禮法,而是背後政治凌駕文化,這一更根深蒂固的文化傳統。


而本文將嘗試整理,這一傳統與早期香港戲劇發展之間的關係。

因革命而生的香港現代戲劇?


早在辛亥革命以前,香港現代戲劇的發生,與中國話劇運動一樣,都是與政治運動相結合。1911年廣州起義失敗前,由黃遵林與愛國青年創辦的「琳琅幻境」,便在香港演出不少文明戲,宣傳革命以及在香港興辦義學,同時期在港的革命劇社,還有因在廣州受迫害而來港的「振天聲劇社」、倒讀社名為「平清」的「清平樂社」、「鏡非台」等。當時他們會上演反多妻制度的《多妻》、講述舊社會專制家庭倫理的《父之過》,五四以前在港話劇創作就甚有「反傳統」意味。

《梁天來告御狀》曲本 來源:網絡圖片

《梁天來告御狀》曲本
來源:網絡圖片

設立劇社有助革命人士隱藏身分,能籌措革命活動經費,基於設立劇社帶有政治目的,這批劇社主要演出的劇目還是圍繞揭露社會不公、宣傳革命思想,相關劇作有《形跡可疑》、《梁天來告御狀》、《還我河山》等,控訴對象均為清朝官員,並將矛頭指向封建制度的腐敗。當中《梁天來告御狀》,陳有后憶述他曾在二十年代看這戲,那時《火燒石室》一幕,演員還會用真火燒場地道具,場面甚為迫真。


說到這裡,我們就迎來數個問題,就是香港現代戲劇為何能因革命而生?而非由藝術或是娛樂而生?又是什麼鞏固了政治凌駕文化的文化傳統?


造就這現象在香港出現的因素有數個,在此稍提兩個,首先是報章的話語權問題。


法蘭克福學派學者阿多諾認為,報章是文化工業的一種,其曾在文章談及「文化工業別有用地自上而下整合它的消費者」,而這種整合往往隱藏着一種「統治的意識形態」。若追溯回香港早年的殖民時期報業發展,我們則可看見「整合」的痕跡。


據鄺耀輝與羅卡法蘭賓就早期香港戲劇及演藝活動之研究,他們整理香港早期的中、英文報章,發現香港英文報章在處理當時香港文娛活動時,只會集中報道西式的文娛,多是關於外國來港的表演團體上演舞蹈、戲劇、喜劇等,而早期華文報刊則對粵劇以外的演藝文娛活動甚少報道。不知中英兩方的文化工業有意無意,不過在以前的日子,讀報就決定了人們掌握的資訊量。這報道的偏向彷彿為香港現代戲劇留存了誕生的空間,待由南來革命人士帶入般,兩者看下去並非全無關係。

而更重要的第二點,則是「文以載道」的傳統美學心態。

孫隆基著《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

孫隆基著《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

孫隆基在《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曾提及中國政治「具有很濃厚的家長式統治的味道——在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不只是一種行政上的管理關係,前者對後者還有教化之功能。」在傳統中國,「代表政權的往往就同時代表道統」,很長時間文學則被視為傳「道」的手段和工具。


在革命人士揚聲反封建的同時,革命人士以戲劇宣傳革命,實質則陷入更封建的「政教混同」局面。在創作而言他們離不開「載道」,在政教而言,回看歷史,他們該時就像「潛在統治者」對被統治者的教育,與清政府不同的是他們那時還沒得到權力以及還沒腐敗。


雖說如此,更進一步造就政治凌駕文化還是與受眾的接受心態有關。早期民眾在接受戲劇時亦以載「道」為美,這從五四以後,二十年代的香港現代戲劇發展可見一斑。該時文明戲風氣日盛,香港白話劇內容形式採娛樂為主,劇作如琳琅幻境社的《老舉起牌坊》、《怕老婆》,那時就引來抨擊,有評論認為「這些劇作文不載道,言不及義,置社會效果於不顧。」,黃德深更形容該時白話戲的衰落乃因「該社在組成初期所倡導的所謂『文明新戲』,變為流於庸俗腐化」,以致「不為大眾所歡迎,而被人們目為傷風敗俗,以致受到人們厭棄。」如果真的如黃所述,那麼當時大眾欲受「道」的心態則頗為強烈。


在這看來,後來劇作內容的敘述對象轉向亦不無道理。

清末小說《老殘遊記》

清末小說《老殘遊記》



五四以後:劇作敘述對象的轉向


嶺南大學中文系教授許子東曾提及五四文化運動引起的「根本性區別」在於敘述對象的轉向,「晚清多有人認為中國的關鍵問題在於官」,如《老殘遊記》清官比貪官還壞,清末四大譴責小說都以「官」為中心,「民」往往處於被動的角色。而五四作家如魯迅,則在五四運動中開始了將敘述對象轉向「民」,將中國的問題指向因「人」而生。而這一敘述對象的轉向亦可從香港早期戲劇發展略見一二。


盧偉力主編的《香港文學大系1919-1949:戲劇卷》

盧偉力主編的《香港文學大系1919-1949:戲劇卷》

盧偉力主編的《香港文學大系1919-1949:戲劇卷》,撇除兒童劇不計,當中輯錄了三十三齣戲劇的話本,不同劇本中多有「官」以軍人、法官、司令等職業角色出現,不過若比較五四以前的香港現代戲劇,如上文《形跡可疑》等劇,明顯可見五四以後的戲劇故事主要敘述對象轉為「民」,大部分與政治相關之劇目不再強調為官之不仁等問題,而是將問題背景化,轉而論述這情況下「民」該如何自處。如般雪的《逃走》獨幕劇,講述一位受教育的少女翠芳同時被社會上流男子和軍人迫婚的故事,話本描畫出一位獨立女性不受權力或財富控制,追求戀愛自由而逃離二人。甚或如葉靈鳳的《和平救國》,有關直接架空日佔時期日軍屠殺平民的事實,反而在劇中提出有關「英美以另一形式侵略中國、控制中國」的議論思考,直接刺激時人就國事的思考,反思和平的意義。


若深究香港早期戲劇發展,為何會同樣出現敘述對象的轉向,其實結論十分簡單,就是早期香港屬於半「非地方」,為落難文人短暫躲藏的地方或經過之中繼站,有統計指直至1971年,香港出生的人口才首次佔比例50%。早期許多劇作人如田漢、洪深等曾短暫停留於香港,二人與夏衍在港創作了《風雨歸舟》,葉靈鳳更是直接在1938年定居香港,一眾劇作人在中國受五四運動所影響,後來遷至香港發展,香港早期文化界發展這可說是「遷移」過來的,因此就造成了香港劇壇亦出現這敘述對象的轉向。


這「敘述對象的轉向」理想來說,應能起文化上反政治之作用,擺脫自古以來政治對文化發展的制約,擴展對「人」自身的探求,脫離自古傳統文化對「私」的貶斥,「個人就是『不道德的主體』」的概念。無奈時局無法決定,那時又迎來了另一次的「救亡」,以至啟蒙終未能到位。


二次世界大戰之二次戲劇「救亡」


進入該時代的語境,這時不好說是政治凌駕文化,因為這缺乏自上而下的推力,這應說是文化界對國難的回應,在香港熾熱的是自下而上的話劇運動。


日本全面侵華以後,戲劇就成為了「宣傳抗日的重要媒介」。1937年,話劇團體競相湧現,有「時代劇團」、「七七劇社」、「八一三劇社」等,到1938年香港就有「大小劇團達二十個之餘」,話劇演出「二百數十次」,而其中由盧敦、李晨風、李月清等人組成的「時代劇團」就演出過《保衛盧溝橋》和《雷雨》等劇目,當時有評論人康莊形容「他們在強調『國防意識』的同時,重視藝術性的追求」


當時還有國內救亡專業劇團巡迴來到香港,如「中國旅行劇團」、「中國救亡劇團」等,「許多左翼作家、新聞工作者、電影人、戲劇家南來香港,推動抗日文化活動。」這些劇目演出以後的收入,大多都會用作支持內地抗戰的經費之用。盧偉力形容這時「現代形式的戲劇活動在香港崛起,是作為政治論述,是文化戰線上的對日抗爭。」


李援華回憶,當時日軍尚沒攻佔香港,還是有不少特務和英殖民地便衣警察監視戲劇運動,那時有部份劇團就在課室、工地秘密進行演出。在這抗戰時期政治環境的催長下,香港現代戲劇可謂迎來首個蓬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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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為先 藝術為後


梳理香港早期戲劇發展的脈絡,我們大概可見早期香港戲劇有着「政治為先,藝術為後」,甚或有時「政治凌駕文化」的傾向,隨着國內劇作人的「遷移」,劇作論述對象亦產生變化,但五四前後大多香港戲劇都帶着一種宣傳的特性,相對而言戲劇的藝術性則鮮有劇作人顧及。不過那時人們歷經兩次「救亡」時刻,代入時代語境,這又是無可避免,又或是當時許多的劇目已經散失,令它們的美學造詣難以考究。


還看今日香港劇壇百花齊放,多媒體劇場、解構經典、形體劇場、舞蹈劇場等比比皆是,劇場經驗已頗有水平,脫離了早期香港政治過份染指戲劇的狀態。但見近年國際不同國家極左主義、狹隘的民族主義等再度抬頭,望這文可重新疏理身處大時代裡也許忽略的零碎,以史為鑑。文化可以指涉政治,但不須被政治所凌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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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陳偉業,正就讀香港浸會大學人文及創作系三年級,正為名字苦惱。

[五四運動與香港專輯]五四百年:論民族、法律、青年

高一涵的文章〈學生事件和國家法律的問題〉,就提問一些問題,國家和正義能否一致?對於反正義的國家裁判,有沒有服從的義務?法律的功用是除暴去惡,或是單在維持秩序?死板的法律條文,到底能不能合乎情理?

「五四運動」歷史圖片 圖片來源:網絡

「五四運動」歷史圖片
圖片來源:網絡

文/鄭政恆

 

民族自決

五四百年,再回頭已百年身,雖未至於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民主的理想還是遙不可及。

作為新文化運動的五四運動,除了有文化上的意義,當然還有政治上的意義。哈佛大學歷史系教授埃雷斯.馬內拉(Erez Manela)的佳作《1919──中國、印度、埃及和韓國,威爾遜主義及民族自決的起點》(The Wilsonian Moment: Self-Determina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Origins of Anticolonial Nationalism),以廣闊視野呈現出1919年的國際局勢,尤其是威爾遜的十四點和平原則及民族自決主張,觸發四個國家出現政治運動或革命,印度有甘地的非暴力抵抗運動,韓國有三一運動,中國有五四運動,埃及有一九一九年革命。

《1919──中國、印度、埃及和韓國,威爾遜主義及民族自決的起點》

《1919──中國、印度、埃及和韓國,威爾遜主義及民族自決的起點》

可是,威爾遜的主張承諾,逐步失落,共產主義勢力又日漸抬頭,放之於中國,正是《新青年》編輯仝人分道揚鑣,胡適主張英美自由主義、民主與科學,而李大釗和陳獨秀就日漸傾向馬克思主義,陳獨秀更在1921年當選為中國共產黨中央局書記。

    輸入學理、外國思想和經驗(包括民族自決思潮),確是新文化運動的重心,1919年3月1日,朝鮮爆發獨立運動,向日本殖民政府示威,可是獨立運動遭到日本的軍隊鎮壓,對於朝鮮的三一運動,陳獨秀的〈朝鮮獨立運動之感想〉和傅斯年的〈朝鮮獨立運動中之新敎訓〉都提出了自己的觀察和看法,而朝鮮的三一運動,大大影響了中國的五四運動。

當時稱為朝鮮獨立運動的三一運動,是反日的獨立運動。1919年3月1日,以孫秉熙為代表的朝鮮獨立國民團,在明月館頒佈《獨立宣言書》,同日,韓國群眾在漢城塔城公園示威。

1919年3月1日,以孫秉熙為代表的朝鮮獨立國民團,在明月館頒佈《獨立宣言書》 圖片來源:網絡

1919年3月1日,以孫秉熙為代表的朝鮮獨立國民團,在明月館頒佈《獨立宣言書》
圖片來源:網絡

陳獨秀在《每週評論》發表的〈朝鮮獨立運動之感想〉中指出:「這回朝鮮參加獨立運動的人,以學生和基督教徒最多。因此我們更感覺教育普及的必要,我們從此不敢輕視基督教。但是中國現在的學生和基督教徒,何以都是死氣沉沉?」[1]

出其不意的是,中國的學生並不完全死氣沉沉,他們本乎犧牲和民族自決的精神,發起五四運動。(北大學生領袖羅家倫以筆名「毅」,在《每週評論》發表〈「五四運動」的精神〉一文,羅家倫指出五四運動的精神,就是學生犧牲、社會裁制和民族自決的精神。[2])從民族自決精神和學生運動兩點來看,三一運動與五四運動實在十分密切。

1919年的《每週評論》 圖片來源:網絡

1919年的《每週評論》
圖片來源:網絡

法律與自首問題

 

    5月4日,北京學生三千多人齊集天安門前示威,要求拒絕在巴黎和約上簽字,他們先去東交民巷使館區,再轉趙家樓曹宅,學生火燒趙家樓,痛毆章宗祥。5月,北京學生罷課,全國多個地方都有學生遊行、集會、罷課。

    然而,五四運動也帶來法律上的刑責問題。

梁漱溟的〈論學生事件〉、知非(藍公武)的〈評梁漱溟君之學生事件論〉和涵廬(高一涵)的〈學生事件和國家法律的問題〉,同見於《每週評論》二十二期特別附錄之「對於北京學生運動的輿論」。

自1917至1924年,梁漱溟為北京大學哲學系講授印度哲學,他在北京《國民公報》發表〈論學生事件〉一文。梁漱溟希望學生自首和服刑,接受法律制裁。

藍公武的〈評梁漱溟君之學生事件論〉也是原刊《國民公報》。藍公武不同意梁漱溟的道德法律論,他從群眾意志感情、國民應有之權利、群眾的行動、道德美德、學生要公正扶持指導而不是拿服從的思想責難五點反駁。

梁漱溟

梁漱溟

簡單而言,由於群情共同,不能全體學生領罪,也不能由幾個人頂罪,而實際上,群眾的示威運動本是國民法律上應有的權利,又由於示威運動,總發動感情行動,難免有衝突傷人,「講到法律道德,就不能拿擾亂治安目無法紀這些罪名加到國民示威運動的頭上來了。」顯而易見,藍公武不贊成學生不問情由就服從和服刑。

高一涵的文章〈學生事件和國家法律的問題〉,就提問一些問題,國家和正義能否一致?對於反正義的國家裁判,有沒有服從的義務?法律的功用是除暴去惡,或是單在維持秩序?死板的法律條文,到底能不能合乎情理?

高一涵相信國家和法律是為人而設,既然學生運動本身合乎正義,國家和法律也應順著人道正義走,而不是只重維持秩序一方面。

    如今再看五四運動帶來的法律刑責與自首問題,以及梁漱溟、藍公武和高一涵的觀點,對於百年後的香港,還有思考空間,尤其是自首能否帶來道德榮譽,示威運動的界限,以及法律、秩序與正義諸問題。

 

青年的醒覺、苦悶與矛盾

 

從陳獨秀的〈朝鮮獨立運動之感想〉可以看到他到學生的期許,事實上,1919年前後的重要刊物如《新青年》、《每週評論》、《新潮》,不少文章的目標讀者都是青年,作者是為青年而寫。

1915年,從日本歸來的陳獨秀在上海創辦《青年雜誌》,1916年改名為《新青年》,他在創刊號的〈敬告青年〉一文,提出六義:自主的而非奴隸的、進步的而非保守的、進取的而非退隱的、世界的而非鎖國的、實利的而非虛文的、科學的而非想像的。[3]

陳獨秀在上海創辦的《青年雜誌》

陳獨秀在上海創辦的《青年雜誌》

又例如時任北京大學圖書館主任的李大釗,就在1918於《新青年》發表〈新的!舊的!〉。李大釗面對社會現實,由關於中國人新舊不調和的矛盾生活開始,帶出對新青年的盼望,李大釗熱情洋溢地向青年喊話:「因此我很盼望我們新青年打起精神,於政治、社會、文學、思想種種方面開辟一條新徑路,創造一種新生活……這全是我們新青年的責任,看我們新青年的創造能力如何?進!進!進!新青年!」[4]

更不消說陳獨秀,抱著反傳統的啟蒙精神和民主思想,在〈本誌罪案之答辯書〉中,提到德先生(民主)和賽先生(科學):「要擁護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對孔教、禮法、貞節、舊倫理、舊政治;要擁護那賽先生,便不得不反對舊藝術、舊宗教;要擁護德先生又要擁護賽先生,便不得不反對國粹和舊文學。」[5]

百年之後再看,破舊之功,或勝於立新。1942年,評論人李長之在〈五四運動之文化的意義及其評價〉中就說,五四運動是一個移植的文化運動,是一個資本主義的文化運動,在文化上是一個未得自然發育的民族主義運動,在文化上最大的成就是自然科學,可看作西洋思想演進的一種匆遽的重演,而五四運動的精神事實上已漸就結束。對於五四精神,李長之嘆息「沒有發揮深厚的情感」,「在精神上太貧瘠」[6]。李長之是以相當高的水平,衡量五四運動的精神意義。

五四運動是以青年為主體的新文化運動,當中的核心人物都相當年輕。白話文的推廣與個性思想的解放,是五四運動的堂皇業績,但從一些白話文學作品,又看到青年人的苦悶。

郁達夫短篇小說集《沉淪》

郁達夫短篇小說集《沉淪》

郁達夫是五四時期的代表作家,1921年郁達夫與郭沫若、成仿吾在日本東京成立創造社,同年寫成短篇小說〈沉淪〉並出版短篇小說集《沉淪》,小說的主角有憂鬱症,既有性的苦悶,又有中國人的自卑和羞恥感。小說多少反映出五四一代青年消極的一面。

    到了1925年,魯迅寫成短篇小說〈孤獨者〉,後收錄於短篇小說集《彷徨》,小說中以第一身的我,看主角魏連殳的徨惑人生,「以送殮始,以送殮終」,〈孤獨者〉中,魯迅也回應了郁達夫〈沉淪〉,魯迅寫道:「使人不耐的倒是他的有些來客,大抵是讀過《沉淪》的罷,時常自命為『不幸的青年』或是『零餘者』,螃蟹一般懶散而驕傲地堆在大椅子上,一面唉聲嘆氣,一面皺著眉頭吸煙。」[7]

當然,對於五四青年的醒覺與苦悶,刻劃得尤其細膩的小說,當數巴金的《家》,小說在1931連載,1933出版,一紙風行。《家》中的覺新、覺民、覺慧三兄弟,大哥覺新是逆來順受的不幸者,先後失去了梅表妹和妻子瑞珏。在新舊勢力的刀來劍往中,覺新抱著拉扯的矛盾心理。

如今看來,不少香港人對於五四的想像和印象,是來自粵語片的影像,五十年代中聯的創業作,正是《家》,由吳回導演,吳楚帆、張瑛、張活游主演,飾演高家三兄弟。當然粵語片電影人,對於巴金原著小說的政治議論,是完全稀釋了。

巴金作品《家》

巴金作品《家》

 

青年的導師胡適

 

    巴金的《家》刻劃出五四青年對自由戀愛的追求。《新青年》的易卜生(Henrik Ibsen)專號在當時影響深遠,在《家》中,巴金就有這樣的刻劃:

「燈光突然大亮了,書桌上《新青年》三個大字映入她的眼裡。她隨手把這本雜誌翻了幾頁,無意間看見了下面的幾句話:『……我想最要緊的,我是一個人,同你一樣的人……或者至少我要努力做一個人。……我不能相信大多數人所說的。……一切的事情都應該由我自己去想,由我自己努力去解決。……』原來她正翻到易卜生的劇本《娜拉》。 

這幾句話對她簡直成了一個啟示,眼前頓時明亮了。她明白她的事情並沒有絕望,能不能成功還是要靠她自己努力。總之希望還是有的,希望在自己,並不在別人。」[8]

《新青年》四卷六號的「易卜生號」

《新青年》四卷六號的「易卜生號」

在《新青年》四卷六號的「易卜生號」,有,還易卜生戲劇的中譯,包括了羅家倫和胡適合譯的《娜拉》(A Doll's House,即《玩偶之家》)、陶履恭翻譯的《國民之敵》(An Enemy of the People,即《人民公敵》)和章士釗妻子吳弱男翻譯的《小愛友夫》(Little Eyolf),以及袁振英的《易卜生傳》。

「易卜生號」的重頭文章,是胡適發表〈易卜生主義〉,胡適引入的易卜生主義,包括寫實主義,面對家庭、法律、宗教、道德的勢力,重點在於個人要充分發展自己的個性,救出自己,使個人有自由意志,並負起責任。胡適在〈易卜生主義〉中說:「易卜生把家庭社會的實在情形都寫了出來,叫人看了動心,叫人看了覺得我們的家庭社會原來是如此黑暗腐敗,叫人看了曉得家庭社會真正不得不維新革命:——這就是『易卜生主義』。」[9]

    易卜生主義的引入,自由戀愛的觀念,不服從的選擇,以至於個人的自主自由意識,正是透過外國文學和哲學的引入,帶來思想的劇烈震盪,而其中,青年的導師胡適,在五四運動時期的影響力已是無以復加。

胡適

胡適

胡適留學美國,在美期間,寫了〈文學改良芻議〉,發表於《新青年》二卷五號。胡適在1917年回國並任北京大學教授,1918年加入《新青年》編委會,他在《新青年》四卷四號發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主張「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胡適說文學革命,目的是要創造中國國語的文學。有國語的文學,才有文學的國語;有文學的國語,才有真正和標準的國語。換言之,國語的地位,需要文學來支撐,國語的生命和價值,借文學才可以成立和發展。[10]

1919年,五四運動當日,胡適身在上海,同年他發表了多篇文章,其中七月在《每週評論》31期發表的〈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引來藍知非和李大釗的回應,是為問題與主義論戰開始。

胡適一文直指「高談主義,不研究問題的人,只是畏難求易,只是懶。」[11]至於已經左傾的李大釗,就擁護布爾扎維克主義的觀念。胡適另有〈三論問題與主義〉和〈四論問題與主義〉兩文,總括出「歷史的態度」立場。同年刊於《新青年》的〈新思潮的意義〉,就以評判的態度的出發,以研究問題和輸入學理為新思潮的手段,又用評判的態度、科學的精神去整理國故,最終以再造文明為目的。

再造文明孰對孰錯,難以分辨,但從內外改造中國,已是二十世紀的時代命題。五四百年,我們沒有時間寶石令時光倒流,而我們可以從前人的經驗中,找尋未來的更好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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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鄭政恆,影評人、書評人。著有《字與光:文學改編電影談》、詩集《記憶前書》及《記憶後書》,合著有《走著瞧──香港新銳作者六人合集》,主編有《沉默的回聲》、《金庸:從香港到世界》、《五○年代香港詩選》、《香港短篇小說選2004—2005》、《2011香港電影回顧》、《讀書有時》三集,合編有《香港文學的傳承與轉化》、《香港當代作家作品合集選.小說卷》、《香港文學與電影》、《香港當代詩選》、《港澳台八十後詩人選集》及《香港粵語頂硬上》等。2013年獲得香港藝術發展獎年度最佳藝術家獎(藝術評論)。2015年參加美國愛荷華大學國際寫作計劃。


註釋:

[1]隻眼(陳獨秀):〈朝鮮獨立運動之感想〉,《每週評論》第14期,1919年3月23日,第2版。

[2]毅(羅家倫):〈「五四運動」的精神〉,《每週評論》第23期,1919年5月26日,第1版。

[3]陳獨秀:〈敬告青年〉,《青年雜誌》創刊號第1卷第1號,1915年9月15日,頁1—6。

[4]李大釗:〈新的!舊的!〉,《新青年》第4卷第5號,1918年5月15日,頁446—449。

[5]陳獨秀:〈本誌罪案之答辯書〉,《新青年》第6卷第1號,1919年1月15日,頁10—11。

[6]李長之:〈五四運動之文化的意義及其評價〉,《李長之文集》第1卷,石家莊市: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年,頁18—26。

[7]魯迅:〈孤獨者〉,《彷徨》,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1年,頁120。

[8]巴金:《家》,香港:天地圖書,1994年,頁28。

[9]胡適:〈易卜生主義〉,《新青年》第4卷第6號,1918年6月15日,頁502。

[10]胡適:〈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新青年》第4卷第4號,頁289。

[11]胡適:〈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每週評論》第31期,1919年7月20日,第1版。

 

 

[五四運動與香港專輯]香港的白話文運動,如何發生?

[五四運動與香港專輯]香港的白話文運動,如何發生?

對知識分子來說,五四是中國進入現代與啟蒙(enlightenment)[1]的重要導口,可惜民主和科學只在理論的層面而不在體制的層次,全面推翻傳統文化之餘,尚未能提出完整理論系統支撐。

本文分析香港五四白話文運動,指出《小說星期刊》作為新舊文化交替下的具影響力的媒體,見證著香港白話文主張與胡適派白話文運動的八不主義有何重大差異,分析香港在五四前後的夾文言夾白話的本土語言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