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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組得獎作品】金獎:〈俗染《藥》之評論〉

遠處,一隻烏鴉挫身展翼,箭也似的飛去了,牠猛地劃破長空,似要逾越隔代的時空鴻溝,但竟沒人發現牠腳上的落紅。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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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獎:鄭樂希

編者按:為提早表揚優秀作品,現以不記名方式把作品刊登,以供大家欣賞。賽果公布後將會加上原作者名字。文中所有圖片皆為編輯所加。

看過《狂人日記》後,我就像得了一場怪病,學名稱作「怪狂症」,它是這樣的,平日沒發病的時候,旁人不太能察覺,甚至連我自己也沒丁點頭緒。但發病的時候,可嚇人得多了,旁人都用力把你壓在牆上,按倒在地上,用繩把你捆着,用棍鑿你的背,用冷水淋潑你流淌的滾血,意圖令你「清醒」過來。你拼命「垂死」掙扎,吶喊着,「我沒病,我清醒得很!」這類句子。

 

可就在你張口的那一刻,他們拿起沾濕了的毛巾,堵著你的口,你藏在腹腔中的那些話,注定與外界隔絕。你不敢再作反抗,因為你不知道他們會用甚麼,更殘忍的手段去對待一個患有「怪狂症」的你。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用鼻孔吸着粗氣,多活命一刻,也僅此而已。該藏在腹腔中的話,也是藏在腹腔中更好。因為難保,當腹腔中的話傳到了空氣當中,那些「醫生」不會把我當作高危病人,對我加以治療,然後給我喝下一些我不曾認識的藥。如果那是藥到病除的藥,那就更糟,我本就不想痊癒。

 

至於為何有人生而偏愛染病,瘋子的理由似乎都比較瘋癲。

 

《藥》裏,夏瑜投身革命而喪命,但人們都似乎不理解他的行為,甚至迷信於「吃了蘸上了人血的饅頭可以治病」,無理地把一個活人,壓榨成那淌,死一般靜的血泊。難道你覺得這些俗眾們,真的天真地認為這點殷紅,是餐桌上鮮甜的草莓醬嗎?

 

甚麼「吃血饅頭」,甚麼「藥到病除」的確十分怪誕,但對於被那些「醫生」「證實」「不幸」患上「怪狂症」的我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小巫見大巫。我更想知道藥的本質是甚麼,和藥存在的意義。

 

    我一直深信藥的本質,就是能治病的東西,它可以是一切的有形與無形。而「藥」存在的意義,那就是治病。如果「藥」不能治病,它要來還有任何作用嗎?它沒用,我一直是這樣認為的。

 

然而,《藥》改寫了我的立論。即使藥不能治病,那它至少可以治癒一種「病」。故事中華老栓不惜傾家蕩產也要換來血饅頭,為的只是兒子能藥到病除。他眼看兒子吃了血饅頭後,日子過去,病情卻反而急轉直下,病入膏育。這時他嘴裏只說了一句「包好,包好!」我猜這是一句語帶相關,是讚包(饅頭)好,也是說包(保證)好。即使他深知兒子病情垂危,他仍覺得血饅頭能治兒子的病。老栓在血饅頭中找到了希望,直到饅頭不奏效,直到兒子死,他也從沒怪過饅頭沒用。即使血饅頭帶給他的只是假希望,那也是希望,是戰爭中稀有的,治療心靈的藥。

 

Photo by Zdeněk Macháček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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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忽略了一點,血饅頭雖然治不好小栓,彷彿稱不上「藥」,但血饅頭代表了老栓為了兒子不惜代價的關愛,他該做的做了,也沒甚麼值得嘆息的了,硬要說血饅頭不奏效,也不盡然。

   

而與藥這種物品最密不可分的,就要數算醫生和病的類型了。你我都知道藥是有分門別類的,病理學的學科也有,故此不同的藥用來治不同的病。這才有了「對症下藥」的道理。而藥都是由那些專業、擁有豐富學識的醫生來處方,否則通俗的平民百姓又如何懂呢?這畢竟是關乎人命悠天的事情啊!所謂「盲醫亂治病」,這可是會死人的啊!

 

    有一事是諷刺的,難道戰爭時,真正的濟世為懷的醫生們,都去了衝鋒陷陣,葬身在前線的鋒芒刀刃中嗎?怎麼留在社會上的,都是這些「盲醫」?他們既然雙目盡已失明,為何苟存在亂世之中,「苟且」行醫,他們難道分得清哪些是苦口良藥,哪些是殺人於無形的甜口毒藥呢?這些無良的庸醫,內心昏庸的盲醫既然自身都有缺陷,自身都已病情垂危,他們又有何等的資格,憑他們自以為準確的斷症能力,判斷夏瑜已經無可救藥,判為死症,以他的身體,他的血液,作「器官移植」,作「血液輸送」呢?他們又是如何肯定我患上的是「怪狂症」呢?我可信不過他們,信不過這些自身都難保的醫生,但我更敵不過他們,敵不過這些不但眼盲,而且心盲了的醫生。「怪狂症」便「怪狂症」吧!反正,那算不得嚇人,他們這些心盲的醫生,更嚇人得多呢!

 

    你有想過,把一個患有「怪狂症」的人嚇怕,是怎樣的體驗呢?我想,那定必嚇人得很?

 

    至於你說,那些妙手仁醫全都失了影蹤,是去哪兒了呢?根據魯迅先生的說法,夏瑜的遭遇代表著那時代革命者的命運。夏瑜的血,製成了血饅頭,卻始終救不了華小栓。我想,真正的仁醫都早已被殺害,血液被那些盲醫提取出來,蘸上了血饅頭,成了藥,賣給旁觀的人了。

 

    這些仁醫,知道如果紙上談兵,必定不能治癒眾人,因為他們沒有藥,所以仁醫們才身先士卒,以己身的行為施作藥效,作理想的藥,希望能使眾得了心盲症的病人清醒過來,可惜這些特效藥,治得了眼盲,卻治不了心盲。

 

    這下子可糟糕得很,如果心盲治不好,但眼盲卻治好了,他們的心盲症便更無藥可救了。這是為甚麼呢?當他們得知眼疾有藥可治,他們便更不顧甚麼仁醫不仁醫的了,反正,只有仁醫的血才是「良藥」,他們更變本加厲地尋找「藥源」,製造「藥」,服用「藥」。

 

魯迅先生寫這《藥》的一文,是想表達革命的事業,如果一但脫離群眾,必定會失敗。這就好比,一種再好的藥,如果脫離了病人,藥可用到哪兒去呢?它不可能發揮藥的價值,這就是所謂的「有志難伸」、「才無用武之地」。

 

Photo by Takeshi Morisato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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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我同意魯迅先生所說的道理。但,有一點值得深究,即使藥沒脫離群眾,你敢肯定,那必定是「對症而下的藥」嗎?難道,心已盲,良心盡失的人,同時身旁的俗眾們又同樣地心盲,這些人會因為一些不知名的藥而有所覺醒?會因為那些尚在流淌的鮮血而良心發現嗎?難道這些俗眾的既有知識,既有思想能提供予他們足夠的自由度,去思考他們的行為有多荒唐,有多麼的病態嗎?

 

    答案似乎早已呼之欲出了。

 

    這倒不怪那些仁醫,他們沒錯,錯就錯在心病的劣根性,他們該做的都做了,沒什麼值得怪了。如果撇除華老栓的文章象徵意義不說,那這些仁醫們所做的就像華老栓一樣,對他們注重的事物抱有希望。只是華老栓把希望錯誤地寄託在血饅頭上,而仁醫們則寄託在千萬個像華老栓這些心盲的人身上。

 

    雖至如斯,可如果有一種藥,它不能治病,那它至少可以透過希望治療心靈。所以說,藥畢竟是藥,它帶給了我們不至於無藥可救的希望,因為你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會有一個像華老栓的人,買了一個血饅頭,然後察覺到自己的不是,把血饅頭棄若敝屣,願意成為捐血救國的那位。可能只是一位,可能是千萬位,有誰知道呢?

 

    也許這,才是革命的真義,才是藥的真義。

 

    俗染二字,象徵俗眾的封建思想企圖染指後代子嗣,同時象微後代子嗣的奮鬥與鮮血能感染心盲的俗眾,以鮮血洗滌染污了的俗念。是俗染,也是染俗;是染指,也是感染。

 

我雙手被稱作「醫生」的他們所控制,動彈不得,他們拿開堵在我口中,沾滿口水與嘴角血絲的粗布棉塊,意圖讓我吃下蘸了人血的饅頭。沒等饅頭的到來,我猛地一頭撞向地板,落了個頭破血流,看著一滴滴流淌的血液,那自我而出的血液,我卻會心微笑。因為我至少,不必成為吃別人血的那位。

 

    原來,有一種病叫「怪狂症」,竟是我不想痊癒的,所以我依然是那位狂人。

 

遠處,一隻烏鴉挫身展翼,箭也似的飛去了,牠猛地劃破長空,似要逾越隔代的時空鴻溝,但竟沒人發現牠腳上的落紅。

 

    頭上的血順頸而落,本已是幽紅的饅頭,此刻更蘸上了幾分屬於我的血紅。藥已紅得嬌滴,紅得光艷,但它似乎仍在竭力尋找那遣失的落紅,那來自流淌的血的紅光。